我们都知道,申请商标注册,宜早不宜迟。只有被消费者记住了牌子、认可了产品,商标的价值才得以体现和转化。如果在商标注册方面你是个拖延症患者,那情况就不容乐观!小猪今天就用腾讯公司真实的案例叫醒你!
腾讯在商标注册方面是个重度“拖延症患者”!
“QQ”商标争夺战
2003年,奇瑞QQ汽车上市,腾讯公司当时还没有注册“QQ”商标,只能对处于商标初审公告期的商标提出异议。
2005年,腾讯在第12类汽车等商品申请注册“QQ”商标,并于2008年3月获得批准注册。
2009年,奇瑞汽车以其违反《商标法》中的“复制模仿驰名商标”、“类似商品上的相同近似商标”、“损害他人在先权利”条款为由,由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撤销争议商标,商评委支持了奇瑞的请求。
被法院判决败诉后,腾讯公司几乎将“QQ”商标能够注册的全部行业类型都注册了个遍。
“微博” 商标之战
2011年,腾讯公司注册了“腾讯微博”商标,但直到2014年1月,才后知后觉地申请相似商标注册,而此时,“微博”商标则被新浪早早地注册成功,毫无意外地被驳回。
“微信” 商标抢夺战
微信,作为腾讯公司的标志性产品,我们都不陌生,但是,“微信”这个商标,却差点与腾讯公司分离,成为他人的囊中之物。
2010年11月12日,创博亚太科技(山东)有限公司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微信”商标,指定使用在“信息传送、电话业务、电话通讯、移动电话通讯”等服务上。
2011年1月21日,微信1.0测试版发布,3天后,腾讯正式向商标局提交了“微信”图文商标注册申请。
2011年8月,创博公司提交的“微信”文字商标通过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示,不料,自然人张新河对此提出异议,认为该商标对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有广泛、深远影响,具有其他不良影响,创博公司不应获得该商标。
2013年3月,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裁定,对创博提请的“微信”文字商标注册不予核准。创博公司不服裁定。
2015年3月,将商标评审委员会告上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法庭,但法庭当庭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创博公司又不服,继续上诉。
2016 年4月20日,微信商标案迎来大结局。市高院认为“微信”商标在科技公司的服务项目上缺乏显著特征,腾讯的微信用户庞大,微信产品深入人心,商标若给科技 公司,将会对多达5亿的微信注册用户以及广大公共服务微信的用户带来极大不便乃至损失。腾讯这次算是躲过了一劫,保住了“微信”商标。最终裁定结果是,驳 回上诉,维持原判。
虽 然腾讯公司最后保住了微信商标,但是这种商标“拖延症”是万万要不得的。公司若是因为拖延而忽略了商标注册和品牌保护,失去的不仅仅是品牌,更可能是辛苦 创下的江山为他人做了嫁衣!初创公司也好、冷门行业也罢,都应该重视自身品牌的保护,尽早注册完善自家的商标、品牌,为无限的商业价值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