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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好声音》身陷版权纠纷
  • 时间:2016-05-20
  • 编辑:www.lifanip.com
《The voice of …》模式的创作者和拥有者荷兰Talpa公司向《中国好声音》制作方上海灿星公司发出禁止令,禁止后者制作及播放《中国好声音》第五季节目,并称Talpa公司已于1月8日终止灿星一切有关《中国好声音》的合约权利,且未续约。
 
昨日上午,灿星对此进行了回应称,荷兰Talpa公司先是违背国际惯例、索要每年数亿元人民币的天价模式费,继而单方面撕毁合同,不顾合约中承诺给予灿星的独家续约权,在双方合同有效期内发表声明,宣布取消《中国好声音》节目原有的授权,并拟将《The voice of…》的节目模式转授给唐德影视。
 
据悉,2012年,灿星制作向Talpa公司支付了节目模式费人民币200多万元。2013年,灿星制作与Talpa公司就《The voice of…》模式进行第一次续约谈判,Talpa公司突然表示,国内有其他卫视及制作公司愿意出1亿元采购《The voice of…》节目模式,要求灿星制作将模式费一举涨到每年人民币1亿元。经过谈判,灿星制作最终以每年6000万元版权费的价格,得以续约成功。2014年及2015年,该模式费也没有变化。到了2016年,有了唐德影视的竞价,灿星制作最终得到的信号是:如果要拿回本来就属于灿星制作的独家续约权,开启续约谈判,必须先承诺每年向Talpa支付高达数亿元人民币的模式费。
 
第五季《中国好声音》去向成谜的当下,灿星的声明中,却展现了另一种可能性。首先,灿星认为:“《中国好声音》这一中文节目名称,系由灿星制作与浙江卫视联合创意命名,该节目品牌属于灿星制作与浙江卫视共同拥有,Talpa公司无权授权任何一方制作名为《中国好声音》的节目。”也就是说,“中国好声音”这五个字,与Talpa无关。随后,又坚决表态,如果Talpa公司依然拒绝按照世界各国公认的模式节目收费标准,为索要天价模式费,单方面撕毁与灿星制作尚未到期的品牌授权合约,灿星制作“保留自主研发、原创制作《中国好声音》节目的权利”。
 
那么就是说,不管版权问题最后怎么解决,《中国好声音》今年都不会停播,而是原版和原创版的区别。自主研发的节目和原版又有何区别,还能转椅吗?对此宣传总监陆伟认为,“转椅本身也不是Talpa的原创模式,全世界转椅子的节目很多(还有相亲节目叫choice),Talpa也不是发明转椅的,所以我们使用转椅的形式,完全没问题。”必须放弃的则是英文名、舞台重新设计、赛制变化、不再使用原先的片头音乐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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