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专利的时机:几乎所有国家,专利授予最先申请的人,故专利申请日至关重要。把握专利申请的时机是防止破坏发明创造的“新颖性”,一旦发明内容在申请日前被公开,即使这种公开是申请人自己造成的,或者通过合法的程序造成的,也将导致申请人丧失获得专利权的资格。
先申请专利后发表文章:无论科研论文还是学位论文,如果发表的时间在申请日之前,而公开内容又涉及专利申请的实质,将导致专利申请被驳回。但是,发表时间在申请日之后,不会产生上述后果,而且不需要等待专利公开或者专利授权即可发表文章。
先申请专利再进行转让:未申请专利的技术成果不受法律保护,转让的过程中如果不对技术内容进行保密处理,在转让失败后,受让方将获的技术内容用于其生产和销售,转让方无权追究其责任。相反,申请了专利的技术成果受到法律保护,不易被仿制,而且因其将在若干年内得到独占的保护,使受让方获对市场的垄断和更大利润,更利于促成交易。
先申请专利再技术鉴定:一般技术鉴定的参加人应负有保密义务,但是并不排除有泄漏发明内容的情况发生。因此比较保险的做法是先申请专利再召开技术鉴定会,如果情况不允许,要严格保密,并且在召开鉴定会后尽快提交专利申请。
特别是在竞争十分激烈的热门技术领域里,发明创造一旦完成,应火速申请专利;当发明创造市场寿命期较短或发明创造比较简单、难度不大时,完成后也应火速申请专利。何谓发明创造完成,这里是指基本完成,只要符合专利三性,能够实施,即可申请。例如一般机电类产品有了结构图纸,并依现有理论判断可以实施,就可申请,无需等到制出样机。对于生产工艺类申请,一般待小试、扩大试验或中间试验完成后即可申请。
对于结构复杂、制造较困难的产品,如复杂的机器、生产难度大的化工产品或冶金产品,可待制出样机、样品,或小试结束,认为能实施时就可申请,无需等到完美无缺。有时,只要认为有一条能通向成功的技术路线时就可以申请,即使是对将来的某些技术内容还不能说得非常细。日后如有完善改进,可以再申请改进专利或要求在先前申请的优先权,将两项申请合并审批。
但发明创造尚未基本完成而过早地申请,一旦技术公开后,可能产生三种不利后果:一是技术内容未充分公开,尚不能实施,被专利局驳回,不能授权;二是被驳回的未成熟的专利申请可能给他人以启迪,如他人迅速改进,抢先申请,反受制于人,自己种的桃子反被他人摘走;三是可能造成专利的保护不严密、不完整,从而为他人提供改进、扩展和申请新专利的机会。如果发明创造已经基本完成,但总认为不完善,又是测试、又是细节改进,结果耽误了申请的时机,被后来者抢先申请了,为申请失之过迟。失之过早,还可能有再申请补救的机会;而失之过迟,则无法挽回。故申请时机以适时最佳。
专利申请前一般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在申请专利前,首先要注意保密,不要轻易将发明创造泄露给同行或客户,否则可能因为提前公开而丧失专利授权所必须满足的新颖性要求,或者被别人抢先申请;其次要进行授权前景分析,通常的方法是自己或者委托知识产权专业人士针对拟申请的发明创造进行初步检索,了解掌握同类技术或产品的现状,分析获得专利授权的可能性,避免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最后,根据前期检索分析的结果,撰写或委托专业人士撰写专利申请文件、提交申请。